几毛钱的事儿?丰巢缘何成众矢之的

2022-09-05 15:55 陈玉宇

4月28日,丰巢在其官网、APP等平台宣布,将于4月30日开始,对所有存放在丰巢快递柜中的超时存放快递收取保管费,并推出相关的会员服务。


公告发布伊始,并没有在网上掀起多少波澜,只有零星的媒体发布了这则消息。


在公告中,丰巢的具体政策是,针对存放时长超过12小时的快递,超时后收取0.5元/12小时,3元封顶,节假日不计费,同时给予两次免收保管费的机会。


另外,丰巢还开通会员服务,给出5元/月和12元/季的会员收费标准,会员享受免收任何费用保管7天的待遇。


丰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提出超时收费的初衷,是“为了服务进一步的精细化、改善投递效率,同时也希望推动物流末端市场的迭代。”


“五一”假期在前,为政策的执行提供了缓冲期。按照丰巢的计划,5月6日假期一过,收费政策将在全国的丰巢快递柜上执行。


但没成想,“五一”的这五天假期,成为丰巢在暴风雨前最后的平静。


风波浪起


由业主和物业组成的博弈一方,在纠纷开始时,诉求就十分明确。


5月7日,杭州东新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曾明洁表示,丰巢在入驻时就曾口头上承诺过不收费,并在入驻合同中明确公司的经营行为不能损害业主的利益。为此,业委会要求丰巢,在做出收费决定之前应该进行协商,而不是滥用市场垄断地位逼迫用户进行选择。


同时,小区表示,理解丰巢为了提高快递柜周转率而收费的举动,但希望通过协商,将12小时免费保管时间提高至24个小时。


开始说不收费,却出尔反尔,且不经协商,是业主们愤怒的焦点。但丰巢方面的回应却是,认为自己“有权利这样做”。丰巢官方的回应函件也发往杭州东青园小区。函件中丰巢表示,为用户提供了两次超时不收取费用的机会,以及不同意收费的选择权利,即说明丰巢并没有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收费。函件并就收费决定未经协商一事道歉,也没有答应将免费保管期限调整至24个小时。


对于丰巢函件中的回应,东新园小区表示并不认可。


次日,整个事件因为长三角地区多家小区的跟进,而迅速发酵。5月8日,上海中环花苑小区业委会发出通知,称业委会将从5月8日起暂停启用小区两个丰巢快递柜。同日,杭州的另一家小区三塘竹园,也依据前一日业委会公布的通知,正式暂停使用丰巢快递柜。


在线上,不同小区的业主开始集合力量,以有组织的形式联名抵制丰巢。一家名为“众蚁社区”的业委会参与者交流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题为《对丰巢说不!业主权益不容随意侵害!》的公开信。


在信的最后,作者附上了一条实名支持小区行为的报名链接。“众蚁社区”的负责人韩冰表示,将在联名支持信收到超过100家小区的支持后,正式致函丰巢公司。


5月9日,丰巢发布了一封致用户的公开信,再一次用数据为12个小时的保管期限正名,表示此举能够提高快件领取速度。信中写到,从上线会员功能以来,丰巢12小时内的取件比例提高了5%,意味着每天早上能够空出近百万个格口,方便快递员为收件人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


同时,信里还推出一项鼓励用户及时取件的政策,给将快递柜中存放的顺丰快递包裹在2小时内及时取出的用户,每个人发2元红包,5小时之内则发1元。


同日下午,丰巢还发布了一封《东新园业委会事件声明》,认为杭州东青园小区的私自断电行为,属于严重违约,将保留损失追索的权利。


从高管表示不收费即退市,到官方发布声明指责小区违约,丰巢一直以强硬的态度示人,仅强调自己给予了消费者选择的权利,却始终没有论证自己单方面开始收费的行为是否具备合理性,也没有强调自己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在丰巢这封“激起民愤”的公告发布的同时,“众蚁社区”上的联名支持贴里表示支持的小区数,已经达到81个。一场更大的风暴已经酝酿成形。


冲突升级


5月10日,在上海“打响第一枪”的中环花苑小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封致丰巢的公开信。这封公开信以超过3000字的篇幅,逐一驳斥了丰巢关于快递柜难以自给、合同没对收费予以限制以及12小时保管期限合理的说法,指责丰巢收取超时保管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这封信迅速引爆网络。短时间内,原文迅速得到超过百万的阅读量,被称为代表众小区讨伐丰巢的“檄文”。


同日,冲突的起始点杭州东新园小区召开媒体沟通会。会上东新园小区再次强调自己的主要诉求是延长保管期限,并表示如果11日之前未收到丰巢的正面回复或解决办法,将决定继续停用。


而业主这边,则开始将丰巢的行为明确定义为“违法收费”。5月12日,东新园小区向丰巢发送函件,要求丰巢在3日内解决“违法收费”问题。在函件中,东新园小区业委会认为,丰巢未经过业主同意,单方面寄存快递的行为,属于对业主收取快递权利的侵犯;超时收费更缺乏合同依据,侵犯了业主利益。为此,东新园业委会要求丰巢在收函后三日内解决违法收费问题。


面对丰巢和业主间僵持不下的争执,部分小区物业开始自购快递柜,将快递寄存柜做成类似于信箱的基础设施,并从业主缴纳的物业费里支付购置和运营费用。正如李文青在采访中所介绍,这种“由物业来跟快递柜公司采购柜子,把快递柜作为一个标准化的服务”的模式已在部分国家实行,相对更为清晰。或许经此风波,这一模式在国内会得到更多的推广。


监管发声:投入快递柜必须征得用户同意


在消费者和企业间吵得不可开交之际,监管部门一直在强调:智能快递柜的使用必须得到收件人同意。


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5月10日,风波中心上海市的邮政管理部门再次对这一规定予以明确,表示根据《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入智能快件箱等不规范行为,用户可以进行投诉或者举报,邮政管理部门也将依法予以查处。


同样的说法也在多地邮政管理部门处得到响应。据媒体统计,风波发生之后,山东、浙江、江苏、广东等地邮政管理部门均重申了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就投到快递柜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可进行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但对于免费时限和免费后如何收费,邮政管理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意见。


5月11日,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发声,强调快递入柜一事须经消费者同意。同时,消保委还表示,快递柜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从事快递柜经营,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并且,具体的收费和交易条件,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广泛征询所有业主的意见。


上海市消委会还建议,居民小区可以多设立一些免费的公共快递架,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求。


5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此事表示,智能快件箱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应尽快将其服务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


中国消协特别指出,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