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规定动作外推52项特色改革

2022-09-08 10:39 陆玫

2月11日,《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六个城市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近日,北京、上海、重庆、杭州等城市,均已陆续出台实施方案。


据介绍,首批6个试点城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570万,占全国九分之一,并集聚了大量外资外贸企业,是国际社会了解我国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力度前所未有,推出了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提升投资建设和贸易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和创新监管等10方面101项改革事项。


“国家明确的101项‘规定动作’,杭州细化为344条具体改革举措,分门别类扎实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同时结合杭州产业发展特色、政府数字化改革等实际,推出了一批‘自选动作’,共52项特色改革事项,并细化成165条具体改革举措。”杭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杭州市《实施方案》发现,共153项改革事项主要涵盖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方面。


其中,杭州特色的“自选动作”事项,包括试点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图纸数字化管理、实施行政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打通企业供应链系统平台与“单一窗口”申报平台自动报关通道、探索跨境电商保税进口模式下的超期退货等。


《实施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杭州市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全国领先,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提供杭州经验。